2026年8月13日 星期四

小品:裁判難當(余良)

裁判:「注意!拳擊比賽結束後,不論誰輸誰贏,都要擁抱,表達友誼,體現體育精神。」
拳手一:「如果對方拼命對我出拳,把我當成仇敵來打,不論輸贏,我決不與他握手擁抱。除非他有意放水,手下留情。」
拳手二:「我若是打蠃,跟他握手擁抱,對方和觀眾都認為我是在裝作、假腥腥;如果我輸了,還要我和他表示友善,我的尊嚴何在?」
裁判:「你們當作是球類比賽。球類比賽結束,雙方大方表達友誼,很正常啊!」
拳手一:「如果是乒乓球或羽毛球比賽,可以。如果是足球賽,太凶猛了。賽後我也做不到表示友好,我內心是抗拒握手擁抱的。」
裁判:「那麼就把拳擊賽當作跳高跳遠比賽。如何?」
拳手二:「作為拳擊運動員,我知道比賽進行時,只能用拳頭,不能用腿腳。你難道不知道跳高跳遠主要是用腳腿嗎?」
裁判:「我只是比喻。好吧!把拳擊比賽當作游泳比賽吧!互不傷害。結束後握手致意表達友誼。如何?」
拳手一:「不行!我們一邊出拳一邊想到游泳,動作會亂的。」
裁判:「我說什麼你們都不理解!氣死人了。我不幹了。你們回去吧!」
(2026.0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