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1日 星期五

(炎言冰語)第10篇:文責自負?(炎冰)

 

寫文章必須文責自負,是文人對自己的最起碼要求。

然而,不能因為文責自負,就不管讀者死活,出賣人格,討好強權,散播歪論,搬弄是非,顛倒黑白。就正如餐館裏的廚師雖然「廚責自負」,可不能把難以下嚥的菜端上來,或將變了質的材料用來烹飪,讓顧客反胃,令食物中毒。

文責自負,究竟該向誰負責?是向老編、向報社、向讀者負責?還是向人格、向良心、向自尊負責?

文責自負,還應該分清什麼是文責,才能知道如何去自負。

魯迅說:「我們需要的,不是作品後面添上去的口號和矯作的尾巴,而是那全部作品中的真實的生活,生龍活虎的戰鬥,跳動著的脈搏,思想和熱情,等等。」文章反映生活,生活中的喜怒哀樂、人性裏的光怪陸離、社會上的廢物垃圾一定會帶到文章中來。

既然文責自負,作者就應該有責任過濾渣滓、清除糟粕、提煉精華、去蕪取菁。

既然文責自負,作者就必須自律,把不該付諸文字的東西摒棄,將人云亦云的奉承口號刪除,但絕不是隱惡揚善、文過飾非,絕不是「報喜不報憂」,絕不是被人家拉著鼻子走,寫自己不願寫的題材。
(1997.06.14)《金時報》「文苑」第1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