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19日 星期五

第023篇:《平仄》

近體詩要分平仄,平仄就是平聲和仄聲。詩詞除了規定要押韻,更嚴格講究平仄。

平聲就是北方話裏的陰平、陽平,仄聲分上聲、去聲、入聲。例如:衣、移、以、意、易五聲中,衣是陰平,移是陽平,以是上仄,意是去仄,易是入仄。上聲、去聲和北方話一樣,只有入聲字,在北方話裏已經轉化為陰平﹝如一、黑、出﹞、陽平﹝節、國、毒﹞、上聲﹝雪、北、角﹞、去聲﹝肉、玉、藥﹞了。入聲字轉化為上聲、去聲的,依然還是仄聲,不影響詩的平仄;入聲字若轉化為陰平、陽平的,則已經成了平聲,不是仄聲了,但在近體詩裏還得把它當仄聲。對於這部份入聲字,不說入聲字的北方人就得靠韻書把它分清楚,只有分清了平仄才能講詩的格律。

近體詩即律詩。律詩的格律,就平仄說,好像比較複雜,其實最基本的平仄格式只有兩句,其它的格式,都是從這兩句中化出來的,這兩句就是:「仄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把這兩句的平仄相應的反一下,就是:「仄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平平─平仄─仄,仄仄─仄平─平」的五絕;在這四句頭上加兩個相反的平仄,就是:「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仄仄─平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的七絕;重複五言絕句平仄格式就成了五律,重複七言絕句平仄格式就成了七律。

這樣看來,律詩的基本格式就只有兩句。講律詩的格式還有兩句話,叫「一三五不論,二四六分明」,就是在七字句的律詩裏,第一第三第五字有時可平可仄,第二第四第六字平仄不能變動,否則就是犯忌。然而,「一三五不論」也不是絕對的,還要遵守嚴格的格律,不許犯忌,這裏包括避免犯「孤平」、「三平」、「三仄」。

所謂「孤平」,是指五言「平平仄仄平」句型第一字用了仄聲,七言「仄仄平平仄仄平」句型第三字用了仄聲,全句除了韻腳外只剩下一個平聲;「三平」,是詩句末連用三個平聲;「三仄」,是詩句末連用三個仄聲,此乃律詩大忌也。

此外,律詩尚有許多避忌,南朝梁沈約提出「八病」,對作詩的聲律詳列了八項弊病:平頭、上尾、蜂腰、鶴膝、大韻、小韻、旁紐、正紐。但由於要求太嚴,沈約此說在當時就受到鍾嶸等人的批評,宋代嚴羽也說:「作詩正不必拘此,弊法不足據也。」

故今人作詩,首先一定要符合三個基本要求:平仄諧調,押韻正確,對仗工整,然後再講究孤平、三平和三仄。有了起碼的詩之格律,才開始推敲琢磨,練句用字,當技巧漸臻佳境,才逐步創出自己的風格,作詩是一輩子的事,絕非朝夕就可自成一家。

為了不失粘,除了務必按格律作詩,按詞譜填詞之外,更應注意區分入聲字,以免因讀音有誤而變成平聲。

下列許多常用之入聲字很容易混淆為平音:

屋、禿、哭、福、竹、築、祝、叔、族、熟、菊、服、讀、獨、國、毒、足、燭、俗、贖、局、學、捉、卓、覺、琢、格、閣、郭、爵、昨、泊、薄、質、侄、卒、出、失、實、匹、吉、七、悉、白、伯、柏、跡、積、籍、劇、惜、席、革、澤、石、宅、摘、錫、寂、擊、激、績、吃、敵、笛、職、直、賊、食、德、得、國、黑、極、息、及、級、急、集、習、汁、不、佛、掘、罰、卒、竭、歇、割、奪、達、脫、八、滑、殺、扎、薛、決、結、節、潔、傑、絕、別、跌、哲、舌、說、蝶、接、捷、協、俠、合、答、雜、峽、乏、鴨。

以上是入聲字讀平聲,但也有平聲字讀仄聲的,例如讀去聲的「看」、「忘」,在韻書中是平聲,讀「堪」、「亡」,如果以為是仄聲那就錯了。毛澤東有「喜看稻菽千重浪」句,應讀為「仄平仄仄平平仄」,「敢教日月換新天」句,應讀為「仄平仄仄仄平平」;蘇東坡「江城子」:「十年生死兩茫茫!不思量,自難忘」,茫、量、忘三字押平聲「七陽」韻,故末兩句應讀為「仄平平,仄平平」。最後,錄下正格和偏格的七律格式,以便為初學作詩的朋友作參考:

正格
仄仄平平仄仄平﹝韻﹞,平平仄仄仄平平﹝韻﹞。 ﹝首聯﹞
平平仄仄平平仄, 仄仄平平仄仄平﹝韻﹞。﹝頸聯﹞﹝三、四句對偶﹞
仄仄平平平仄仄, 平平仄仄仄平平﹝韻﹞。﹝頷聯﹞﹝五、六句對偶﹞
平平仄仄平平仄, 仄仄平平仄仄平﹝韻﹞。﹝尾聯﹞
偏格
平平仄仄仄平平﹝韻﹞,仄仄平平仄仄平﹝韻﹞。 ﹝首聯﹞
仄仄平平平仄仄, 平平仄仄仄平平﹝韻﹞。﹝頸聯﹞﹝三、四句對偶﹞
平平仄仄平平仄, 仄仄平平仄仄平﹝韻﹞。﹝頷聯﹞﹝五、六句對偶﹞
仄仄平平平仄仄, 平平仄仄仄平平﹝韻﹞。﹝尾聯﹞
(1997.02.21《華僑新報》第31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