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19日 星期五

第052篇:《蓋棺》

戴安娜告別塵世,入土為安,永遠長眠於寧靜的鵝卵湖島,再也沒有狗仔隊的追蹤,再也不用躲避小報的糾纏,一代美人從此安息,只留下艾頓莊那首幽怨的《風中之燭》在陣陣迴盪,以及西敏寺沉重的哀鐘響徹雲霄......。

16年前,戴安娜這位19歲新娘披上美麗婚紗,乘著馬車,到聖保羅大教堂舉行世紀婚禮,在人們的聲聲祝福中嫁入皇宮,像童話中的灰姑娘般夢境成真,令千千萬萬少女羨慕之極。

16年後,英國民眾為戴安娜舉行了比國葬更隆重的世紀葬禮,數以百萬計的倫敦市民萬人空巷,夾道送戴妃最後一程,不斷將一束束鮮花拋向靈車,表達人們對她的深深懷念,悲痛哀悼。

戴妃的一生以喜劇開始,以悲劇告終,生前雖然婚姻破裂,死後卻能受到如此崇高的禮遇,包括英女王等王室成員向這位離了婚的傳奇性人物之靈柩行鞠躬禮致敬,白金漢宮破例降下女王旗,升起英國國旗,並為戴妃下半旗,全國默哀一分鐘,相信戴安娜在泉下有知,也可瞑目矣!

戴妃的葬禮所引發的震撼,更是人們對王室的極端反感、對君主立憲之強烈不滿的一種發洩。寫到這裏,我不禁想起一個頗為殘忍的問題:假設戴妃在車禍中僥倖脫險獲救,並沒有死去,其結局將會是怎樣的呢?保守的英國人會否原諒他們的離婚王妃去與一位外族回教徒結合?假設戴妃在車禍中不幸毀容,肢體傷殘,她的下半生又將如何度過?人們會用什麼樣的眼光去看她呢?她還會贏得像葬禮那樣至高的榮耀嗎?如此看來,戴妃的死,在一定程度上,對她還算是一種解脫,也是唯一可以獲得完全自由、恢復昔日光彩的最後選擇。

可見蓋棺定論有多麼重要,難道只有死才能挽回聲譽?才能令人們感覺到失去的一切是多麼可貴?為什麼畫家的作品要等到死後才有價?萬一某作曲家並未如傳說似的死去,他譜的曲會被重用嗎?死,真的可以補償過失、洗清冤情嗎?

在戴安娜葬禮的前一天,把一生獻給窮苦大眾的人道主義者德蕾莎修女在加爾各答逝世了,這位87歲的諾貝爾和平獎得主,生前沒有像戴妃那樣享盡榮華富貴,死後也沒有留下4千餘萬英磅的遺產,她卻是印度人民心目中最偉大的國母,與甘地國父相提並論。德蕾莎修女未蓋棺已可以先定論了!

「豹死留皮,人死留名」(《新五代史‧王彥章傳》),蓋棺定論,未必正確,斯大林死後被鞭屍是他本人難以置信的事。1975年12月16日,77歲的康生在北京死去,當時的訃告給他戴上「無產階級革命家」、「馬克思主義理論家」和「光榮的反修戰士」3頂桂冠,死後5年,他就被開除黨籍,骨灰也從八寶山取出,這是他料不到的。1974年11月29日,彭德懷在北京含冤逝世,4年後獲平反昭雪。康生和彭德懷都是蓋棺多年後又重新定論的例子。

鄧小平於1977年5月在同中央兩位領導人的談話中說道:「我死了,如果後人能夠給我以“三七開”的估計,就很高興、很滿意了。」蓋棺才能定論,千秋功罪,留與世人評說,誰是誰非,歷史自有公斷。昨天的領袖,今朝的囚徒;當年的英雄,現世的叛徒,誰能保證明天又會對什麼人重新定論?

永遠的戴安娜走進了歷史,留下許多問號讓活著的人去探索、追尋,也許根本就沒有答案。
(1997.09.12《華僑新報》第34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