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8日 星期一

第339篇:《議會》

正當美國密鑼緊鼓準備攻打伊拉克之際,土耳其國會卻無法通過政府允許美軍部署之議案,儘管白宮投數以百億美元之餌,也引誘不了國會議員的過半票數。表決結果令美國失望,264票反對,251票贊成,19票棄權,離268票的差額只是17票,土國議長強調,「這完全是民主結果」。

儘管議會政治經常被譏為「假民主」,但一人一票的透明度勿庸置疑。差一票就無法通過,無情面可講,即使大權在握的總統,也必須爭取國會議員票數,才能行使職權。因此,誰出任總理,都要視國會席位而定;總統任命新的閣員,也要國會投信任票。立法更必須三讀才能通過。

所以,每次選舉,為了爭取選票,候選人出盡法寶,各展奇招,選期怪事,不勝枚舉;君不見女候選人脫衣拉票,誓言以赤裸裸肉體走進國會山莊,只要能奪得一席,要跪票、拜票、謝票都可以,手舞足蹈,又唱又跳,誰都能發官夢,過官癮。議員大打出手,肢體語言,潑婦罵街,淋漓盡致,令人大開眼界,也給痛罵「假民主」的專制頭頭們有了攻擊的機會。搖筆桿文人又要動腦筋,找出議會政治的弱點,編成《立法委員群醜錄》,讓沒有選舉權的馴民自我安慰一番。

議會,又稱國會,英國稱Parliament(源出古法語Parliement),美國稱Congress,瑞典稱Riksdag,丹麥稱Folketing,一般學者認為,英國13世紀中期出現的「大會議」是最早的議會。

世界大多數國家的議會為兩院制。英國、馬來西亞、尼泊爾稱上議院、下議院;挪威稱上院、下院;俄國稱聯邦委員會(上院)、國家杜馬(下院);白俄羅斯稱共和國院(上院)、代表院(下院);哈薩克斯坦稱上院(參議院)、下院(馬日利斯);巴基斯坦稱參議院(上院)、國民議會(下院);美國、加拿大、墨西哥、阿根廷、巴西、玻利維亞、智利、哥倫比亞、巴拉圭、烏拉圭、海地、澳洲、日本、約旦、菲律賓、波蘭、羅馬尼亞、意大利、西班牙、愛爾蘭、比利時、捷克、尼日利亞稱參議院、眾議院;印度稱聯邦院、人民院;印尼稱人民協商大會、人民代表會議;土耳其稱國民議會、共和國參議院;德國稱聯邦議院、聯邦參議院;荷蘭稱一院、二院;瑞士稱聯邦院、國民院;法國、喀麥隆、加蓬、毛里塔尼亞稱參議院、國民議院;奧地利稱聯邦議會、國民議會;埃塞俄比亞稱聯邦院、人民代表院;納米比亞稱全國委員會、國民議會;南非稱國民議會、省級事務全國委員會;南斯拉夫稱共和國院、公民院;阿富汗稱參議院、人民院;埃及稱協商會議、人民議會;博茨瓦納稱酋長院、國民議會;泰國稱樞密院、下議院;柬埔寨稱參議院、國會。雖然稱謂不同,性質一樣,都是國家最高的權力機關,以票數決定一切。

大約七十國家的議會屬一院制,包括:新加坡、以色列、南韓、黎巴嫩、斯里蘭卡、孟加拉、寮國、越南、伊朗、新西蘭、希臘、阿爾巴尼亞、保加利亞、匈牙利、冰島、瑞典、芬蘭、丹麥、盧森堡、摩納哥、葡萄牙、秘魯、委內瑞拉、洪都拉斯、巴拿馬、肯尼亞、贊比亞、坦桑尼亞、突尼斯等。新加坡另有總統評議會;赤道幾內亞稱人民代表院;古巴稱人民政權代表大會;朝鮮稱最高人民會議;利比亞稱人民大會;蒙古稱國家大呼拉爾;莫桑比克稱共和國議會;沙特阿拉伯稱協商會議;斯洛伐克稱民族議會;蘇丹稱全國議會;敘利亞稱人民議會;伊拉克稱國民議會。還有其他過渡時期的臨時議會。文萊蘇丹於1984年宣佈中止議會;緬甸軍政府於1988年宣佈廢除憲法,解散人民議會。其他政局不穩定的國家,議會只虛有其表,無法發揮真正的作用。

張友漁在《世界議會辭典》一書「緒論」中這樣寫道:「社會主義國家一切權力屬於人民,代表機關是人民行使權力的基本形式,體現著人民的意志,因而它根本不同於資產階級議會。」

由於人民代表的產生形式不是由公民一人一票選出,五十年來中國「人大」與「政協」一直被海外媒體套上了「橡皮圖章」、「舉手機器」的稱號,以至有「人大舉手,政協拍手」之揶揄。誰將出任新一屆的全國人大委員長、全國政協主席,會議尚未召開就已經內定,甚至下一屆總理人選也都一早擬定,幾千人大會的作用也僅僅「審議通過」。既然「社會主義國家一切權力屬於人民」,誰才最有資格代表人民出席全國人大?什麼時候民眾才能憑著手中神聖之一票,選出真正代表自己利益的、名副其實的「人民代表」?才能一人一票,決定由誰出任「國家主席」?

列寧認為:「從資本主義過渡到共產主義,當然不能不產生非常豐富和繁雜的政治形式,但本質必然是一個,就是無產階級專政。」在「專政」的大前提下,談「議會選舉」根本就是天方夜譚。話又要說回來,今天,「無產階級」這個名詞已經不適用了,那些養尊處優、呼風喚雨的寡頭們,哪一個是「無產階級」?普羅大眾什麼時候是國家的主人?相信連毛澤東也不知答案。
(2003.03.14《華僑新報》第629期)